全体同学:
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绍兴市从2021年12月9日16:00开始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。根据绍兴市防控办文件要求,为积极应对我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,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,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,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全封闭管理。为贯彻落实上级管控要求,结合学校防控实际,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就全封闭管理期间的学习生活要求如下:
1.提高风险意识。全体同学必须高度重视,提振精神,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,高度关注疫情形势变化,不信谣、不传谣,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,严格执行学校各项防控政策。
2.抓紧复习迎考。临近外语等级考试、期末考试,同学们要利用有限的时间抓紧复习,制定复习计划,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全面系统复习,查漏补缺,打好扎实的基础。
3.遵守全封闭管理规定。坚持非必要不出校,因特殊情况进出校园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,全封闭管理期间学生凭纸质假条离校。请假程序如下:离校至绍兴市内由学工书记签批,离校至浙江省内由学院院长签批,出浙江省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签批,并登记详细行程。进校必须戴口罩、测温、核验行程卡和健康码,通过人脸识别备案进校。因事因病上课缺勤,提前跟班主任、辅导员请假。
4.加强自我防护。倡导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保持宿舍干净整洁,合理开展身体锻炼,加强自身免疫能力。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:057589114669,如有需要,可拨打热线咨询。
5.做好健康检测。做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,配合学院实施一日三检(晨、午、晚),坚持数字校园每日9:00前健康打卡。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症状,需佩戴口罩,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学院,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,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,就诊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。请全体同学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,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,应当主动报告所在学院,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,严禁瞒报、漏报。
6.加强活动管控。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。
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1年12月9日